关于进一步畅通疫情举报渠道的通告,疫情举报通告

2026-04-19 12:18:53 3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反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固防线,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就进一步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有关事宜发布通告。

关于进一步畅通疫情举报渠道的通告,疫情举报通告

**一、明确举报范围,凝聚群防群控合力**

根据当前防控需要,市民如发现以下情况,可立即进行举报: 1. 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未主动报备的人员。 2. 违反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规定,擅自外出或聚集的人员。 3. 未按规定暂停营业的密闭场所,或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行为。 4. 编造、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5. 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这份疫情举报通告旨在明确社会监督的焦点,将防控网络织得更密更牢。

**二、畅通举报渠道,确保线索高效处置**

为确保举报信息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我市已整合并公布以下多渠道举报途径: - 电话举报:市民可拨打全市统一的疫情防控服务热线“12345”或各区县设立的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 线上平台:通过“智慧城市”APP或相关政务微信公众号内的“疫情防控举报”专栏,可上传文字、图片等信息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 社区(村)报告:可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网格员反映情况。

所有举报渠道均保持24小时畅通,并有专人负责接听、登记、转办。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落实核查奖励,构建全民防疫格局**

对于提供的举报线索,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核查属实的,将依据其有效性和风险程度,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标准及兑现流程由各区县指挥部具体制定并公布。同时,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发布此份疫情举报通告,核心目的是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行使监督权利,成为“战疫”的重要一环。您的每一次负责的举报,都是对城市安全和家人健康的有力守护。

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监督,对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说“不”,以实际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与社会大局稳定。

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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