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畅通疫情举报渠道 强化社会监督的公告(疫情举报公告)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固防线,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就进一步畅通**疫情举报公告**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事宜公告如下。
**一、明确举报范围,聚焦防控重点**
为确保监督精准有效,本次公布的举报渠道主要受理以下涉及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线索:一是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涉疫地区或境外返回人员,未按规定主动向社区(村)报备、隐瞒行程或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的;二是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未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核酸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的;三是违规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未经批准的培训、会议、宴席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四是编造、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五是其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明确举报范围,旨在引导公众将监督焦点对准关键环节,提升举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拓宽举报途径,确保便捷畅通**

为方便市民群众及时反映问题,我市已构建起多渠道、一体化的举报受理体系。市民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举报:一是拨打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立的24小时专用举报电话;二是通过“城市政务服务”APP或微信公众号内的“疫情防控举报”专栏进行线上提交;三是向所在社区(村)或辖区派出所进行当面或电话反映。所有渠道均有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接收及时、处理流程规范。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核查处置,形成有效闭环**
接到相关**疫情举报公告**线索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立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快查快处”的原则,第一时间将线索转交至相关区县或职能部门进行核实查证。对于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将建立举报反馈机制,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通过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社会监督不流于形式。
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每一位市民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城市防疫网的重要监督员。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通过正规渠道理性、如实举报,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让我们携手并肩,为早日战胜疫情、守护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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